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2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利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近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朱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仍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科技”或“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提名情况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徐辉先生、梁燕女士、陈志先生、郑文贤女士、冉涛先生、江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罗守生先生、杨利成先生、赵小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守生先生、杨利成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赵小丽女士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杨利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

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提名情况如下(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朱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4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董事简历:

1、徐辉,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本科学历,九三学社社员。1988年9月至1997年5月在合肥市农药厂任技术工程师,2003年3月至2015年7月在上海元琛环保设备配件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12年12月在元琛有限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技术负责人,2012年12月至2016年2月在元琛有限任董事长兼技术负责人,2016年2月在公司任董事长兼技术负责人。

2、梁燕,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学历。1996年1月至2003年2月在合肥市元琛环保设备配件厂任总经理,2003年3月至2015年7月在上海元琛环保设备配件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05年5月至2012年12月在元琛有限任执行总裁,2012年12月至2016年2月在元琛有限任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兼总经理。

3、陈志,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工贸学校经济贸易专业大专学历。1997年11月至1998年3月在合肥家用电器器材公司任营业员,1998年4月至2001年5月在安徽文王酒厂任酒水销售业务经理,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在金六福安徽公司任安徽片区销售经理,2003年3月至2015年7月在上海元琛环保设备配件有限公司任监事,2005年5月至2016年2月在元琛有限任业务经理、片区经理、营销总监,2016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营销总监。

4、郑文贤,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管理专业专科,安徽大学法学本科在读。郑文贤女士于 2004 年 10 月 4 日至现今,历任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生产主任、采购经理, 行政负责人,营销总监,目前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郑文贤女士 2020 年兼任安徽康菲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5、冉涛,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冉涛先生主2001年至今历任许继集团大客户销售、华为全球招聘负责人、复星集团高级总监、易一天使合伙人(天使投资人)、广州粤科(易孵网络)董事长兼CEO、百森智投(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百森咨询创始人

6、江平,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永久居留权,安徽建筑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江平女士于2019年6月至现今,历任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工程师,申报主管,现任公司总裁办主任。

7、罗守生,男,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年来主要担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曾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手册》编写工作,并荣获证券时报”百佳董秘”、”优秀董秘”,中国证券报”金牛最佳董秘”,新财富”金牌董秘”,中国”董秘勋章”等荣誉。现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杨利成,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杨利成先生2001年7月至今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稽核专员、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SH:600232)、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SZ:000670)浙江德斯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兴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远航真空钎焊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9、赵小丽,女,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1年 07月至 2017年02月,历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投资公司业务负责人、集团公司投资业务负责人;2017 年 02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战略投资副总裁。

监事简历

1、张利利,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在杭州新峰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任生产部技术员,2010年4月至2016年2月在元琛有限任生产部技术员、总经办绩效专员,2016年2月至2019年12月在公司任总经办监督专员、绩效专员,2019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监事。

2、朱涛,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学历。2016年7月至今在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高级投资经理,2019年1月至今在安徽正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2019年1月至今在安徽爱瑞特新能源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7年4月至今在公司任监事。

3、高恒兵,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财贸学院会计专业专科,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高恒兵先生于 2006年 6月至今,历任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生产总监、物流总监、安环总监。

4、凌敏,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师范大学人力资源专业硕士学历。1995年9月至2001年3月在安徽乐普生商厦任职员,2001年3月至2003年7月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兴营业部任保险代理员,2003年9月至2016年2月在元琛有限任行政采购部部长,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在元琛有限任行政采购部部长,2018年3月至今在公司供应链中心总监,2019年6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工代表监事。

5、王法庭,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9年10月在安徽省东方磁铁制造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在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0年11月至2016年2月在元琛有限任销售经理,2016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营销中心销售经理,2019年6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利利女士、王法庭先生、凌敏女士、高恒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5日

附件简历

1、张利利,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在杭州新峰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任生产部技术员,2010年4月至2016年2月在元琛有限任生产部技术员、总经办绩效专员,2016年2月至2019年12月在公司任总经办监督专员、绩效专员,2019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监事。

2、高恒兵,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财贸学院会计专业专科,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高恒兵先生于 2006年 6月至今,历任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生产总监、物流总监、安环总监。

3、凌敏,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师范大学人力资源专业硕士学历。1995年9月至2001年3月在安徽乐普生商厦任职员,2001年3月至2003年7月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兴营业部任保险代理员,2003年9月至2016年2月在元琛有限任行政采购部部长,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在元琛有限任行政采购部部长,2018年3月至今在公司供应链中心总监,2019年6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工代表监事。

4、王法庭,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9年10月在安徽省东方磁铁制造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在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10年11月至2016年2月在元琛有限任销售经理,2016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营销中心销售经理,2019年6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2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日

至2023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2月1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2月28日17:00 前送达。

(二) 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安徽元琛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进 行登记,信函、邮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2月28日17:00前送达,信函、 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文件原 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路西侧

邮编:230012

电话:0551-66339782

传真:0551-66339782

邮箱:yuanchenzqb@163.com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本版导读

发布于: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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