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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研究说工作部 研究生院官网

编辑整理 :双一流高教

4月25日,中央财经大学研究说工作部 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关于取消无法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拟录取资格及递补工作的通知》,7名考生未能按时寄回定向就业协议,中央财经大学将执行取消拟录取资格程序及后续递补工作。

具体通知及名单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https://gs.cufe.edu.cn/info/1050/9764.htm)要求,下列考生未能按时寄回定向就业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我校将执行取消拟录取资格程序及后续递补工作。

一、取消拟录取资格结果公示时间为4月25日-4月28日,递补结果公示时间为4月28日-5月11日。

二、如递补工作开展前(4月28日)协议能够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者,我校核查无误后立即终止该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程序。

三、取消拟录取资格公示结束(4月28日17:00)时协议仍未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者(以我办收到协议时间为准),其拟录取资格立即取消,我校随即开展递补工作。

四、如后期仍富余非全日制名额,我校将从下列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中,根据后期将已按要求完成签订的协议送达的时间先后顺序再次安排递补。

五、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致电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2289034或发送邮件至yzb2020@cufe.edu.cn。

六、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和录取工作接受校内外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电话为: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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